題組內容

4. 我國自2006年「教育基本法」納入「零體罰」的規定後,從此學校教育便不再允許有體罰的情形,惟因懲罰與體罰的分際尚未明確,可能導致教師在輔導管教時動輒得咎,不敢施以懲罰。試問:

(2) 依教育部明文法律規範,教師可施行的管教措施有哪些,試舉例?(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