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甲一人出資新臺幣(以下同)1 仟萬元,設立 A 有限公司(以下以 A 稱之),所營事
業為投資,甲就任為 A 之董事後,即開始籌設 B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以 B 稱之),
擬就 A 之全部資本轉投資於 B,B 之章程規定股份總數為 100 萬股、每股 10 元,甲
經訂立章程、認足股份、繳足股款之設立程序後,即向主管機關申請設立登記。試
分别依公司法之規定,說明下列情形,主管機關應否完成 B 之設立登記?
申論題內容
⑴甲以自己之名義擔任 B 之發起人,向主管機關提出 B 之章程、認股書僅簽甲之名,
董事及監察人均為甲。(1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