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急救護員:相當於初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等同學力
2中急救護員:高級中等學校以上畢業或同等學力,並領有初級救護員合格證書
3高級救護員:領有中急救護員四年以上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領有中急救護員證書
一、參加救護技術員資格申請
(一)申請資格:
1、我國國民
2、年滿18歲
3、具有高中職以上學歷
初級:具有中華民國國民者.年滿18歲身心健康之國民.具有中學學歷或同等學歷以上者
中級:領有初級救護證照者.年滿18歲.具有高中職學歷或同等學歷以上者
高級:領有中級救護證照者.年滿20歲上.具有大專院校學歷或同等學歷以上者
申請參加各級救護技術員(以下稱救護員)訓練,應具下列資格:
一、初級救護員:相當初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力。
二、中級救護員: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力,並領有初級救
護員合格證書(以下稱證書)。
高級救護員:領有中級救護員證書四年以上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領有
中級救護員證書。
根據救護技術員管理辦法第二條:
初級救護人員:相當初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具等同學力。
中級救護人員: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也或具等同學力,並領有初級救護人員合格正書。
高級救護人員:領有中級救護員證書四年以上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領有中級救護員證書。
1.初級救護技術員 : 應具中等學校以上學歷或同等學歷。
2.中等救護技術員 : 應具有高級中等學校以上學歷或同等學力 持有初級救護技術員執照
3.高級救護技術員 : 應具有中等救護技術員執照4年以上或專科學校學歷,領有中等救護技術員執照
申請參加各級救護技術員(以下稱救護員)訓練,應具下列資格:
一、初級救護員:相當初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力。
二、中級救護員: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力,並領有初級救
護員合格證書(以下稱證書)。
三、高級救護員:領有中級救護員證書四年以上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領有
中級救護員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