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南向政策 :
1.行政院於民國 105 年提出,從「經貿合作」、「人才交流」、「資源共享」與「區域鏈結」四大面向,與東協、南亞及紐澳等國家, 建立「經濟共同體意識」。
2. 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負責政策協調及推動執行,並設定 KPI,國發會負責管考作業 。
(二)跨域治理下應調整的政府運作與管理模式
1.成立跨域治理事務推動委員會(經貿談判辦公室) : 負責協調、統籌所有跨域事務之決策與執行事項。
2.建立全局性合作的思維,形塑協力經營型政府:提出跨部門界限的
不同議題,整合政策發展途徑,並創造公 、私部門間的夥伴關係。
3.發展部門橫跨政策:協力型服務,制度上或組織疆界或管轄權間所忽略或漠視的議題之解決
4.累積推動跨域治理的社會資本: 為推動公共事務的文化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