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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資訊

試卷:104年 - 104 高等考試_三級_社會行政: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23666
科目: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社政法規)
年份:104年
排序:0

題組內容

四、小瑾今年5歲,因父母感情不好,所以媽媽帶著她離開家,在外與男友同居。由於 小瑾媽媽白天必須工作,有時候白天會讓小瑾在家獨處,或讓有吸毒習慣的男友阿 龍照顧。阿龍不喜歡小瑾,經常辱罵他「野種」、「沒人要的孩子」,甚至心情不 好,就不准小瑾吃飯。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中「保護措施」的規 定,請具體析論:

申論題內容

㈡阿龍與小瑾媽媽會觸犯何種規定?(25分)

詳解 (共 1 筆)

詳解 提供者:sally
一、違反兒少權益保障法規定 1.阿龍違反 56 條「兒少未受適當之養育或照顧」之情事;主管機關應命其接受四小時以上五十小時以下之親職教育輔導。 2.媽媽違反 51 條「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不得使六歲以下兒童或需要特別看護之兒童及少年獨處」之情事;可處新臺幣三千元 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56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