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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資訊

試卷:103年 - 103-2 專技高考_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直接服務#17205
科目:專技◆社會工作直接服務
年份:103年
排序:0

申論題內容

一、「結案」是社會個案工作的最後階段,請詳述結案的判斷標準有那些?應該做好那 些結案前、後的準備?請舉一個你處遇過的案例申論之。(25 分)

詳解 (共 2 筆)

詳解 提供者:s410074436

社會個案工作處遇流程為接案、評估、計畫、處遇、結案,結案為最後的階段,在這階段該注意的是案主是否符合結案標準,以及案主對於結束服務所出現的一些行為或情緒,工作者需要協助處理。 一、結案的判斷標準 1.處遇成功:一連串的服務提供後,案主適應良好,且已達成訂定的目標,問題已解決,即可結案,後續再進行追蹤。 2.案主死亡:案主不幸在服務過程中死亡。 3.案主失蹤或無法聯繫:案主失蹤多日,已報案卻查無下落,或者是工作者使用各式方法,例如:電話、親自到宅、詢問親屬等皆無法與案主取得聯繫。 4.工作者離職或轉職:工作者因故離職,或是轉去別的單位工作,此時需結案,並交由其他社工繼續服務。 二、結案前後的準備 1.結案前:在服務進入尾聲時,工作者應與案主告知服務關係即將結束,並向案主說明結束的原因。若是因處遇成功而結案,可與案主共同回想過去所做過的服務計畫或回家作業,一同檢視案主的成功,並鼓勵案主繼續朝目標努力。若是因為工作者轉職或離職,也須和案主交代清楚原因,並和準備接手的社工做好交接工作。此時案主可能會出現一些分離的情緒,例如:焦慮、憤怒、失落等,工作者需了解情緒產生原因,並協助案主處理這些感受,勿讓案主帶著負面情緒離開。 2.結案後:結案後工作者與案主將不會像服務期間那麼常見面,主要做的是追蹤和評估的工作。工作者應定期追蹤案主,或是與案主進行追蹤性會談,查看案主對於當初在意的問題是否有改善,或是日常生活的改變。若是案主接受處遇後問題依然存在,可考慮是否再開案。工作者也須評估服務的成效和過程,是否有哪一部份需要修改,哪一部份做得不錯,作為往後提供服務的改善。 三、舉例 我暑假時曾經在醫院實習,督導讓我獨自接了幾個個案,我需要定期去病房探視,了解案主目前的狀況,以及進行會談、蒐集資料等等。當暑期實習要結束時,我負責的案主皆尚未出院,但我卻即將離開醫院。督導告訴我當我離開後,他將會接手負責我的個案,於是我便需要開始進行結案的準備工作。 1.結案判斷標準:工作者離職。 2.結案前工作:我到每位案主的病房告知他們我將結束與他們的服務關係,因為我是實習生,實習結束後我便會離開醫院,並且會有其他社工來為他們提供服務。因案主皆未出現上述的情緒反應,故我的主要工作是向案主和案主家人說明清楚結案的原因,以及鼓勵案主和案主家人不要放棄與病魔對抗。之後就是與督導進行交接的工作,我將個案記錄和相關的資料都交出去,並大略說明每位案主的生理、心理、家庭狀況。 3.結案後工作:之後的相關工作都由督導來處理,我僅有撰寫實習總心得,藉以回顧我在實習間與案主相處的狀況是否妥當,哪裡需要改進,哪裡可以加強,以及寄信詢問督導案主目前的狀況是否良好。

詳解 提供者:goto9366
結案是指社會工作者 目標達成的結案 機構期程規定而結案 機構功能調整或結束工作而結案 工作人員離職而結案 案主片面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