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府際關係(intergovernmental relations)的意義為何?我國目前府際關係的困境為何?應如何改進困境?試依己見,一一回答之。
詳解 (共 5 筆)
詳解
一、府際關係的意義
為各級政府之間合作協作以因應管轄困難的問題
二、府際關係的困境
1. 經費壓力
2. 法規限制
三、改進府際關係的方案
1. 相關政策法案的推動
2. 預算追求平等
四、結論
府際關係為我國當前亟須加以改革之要,應積極推動、督促施行之。
詳解
1.府際關係:
(1)係指政府機關間之互動關係,其非僅限於鄰近的兩個政府機關。
(2)可分為垂直互動與水平互動:前者意指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間的關係,後者則為各地方政府間的互動關係(其政府層級係同級或不同級均屬之)。
(3)為解決共同問題或為共同發展之需要,採取彼此合作的方式辦理特定事務,或基於一致的運作標準。
2.府際困境:
3.改進困境:(1)採取協力合作。 (2)建立夥伴關係。
詳解
中央跟地方政府的關係
詳解
鄰避現象,如核四興建問題
詳解
中央與地方政府之間、地方政府與地方政府之間、地方政府與其所屬機關與地方政府與其所屬機關之間。
改善方法為加強人員教育訓練,避免本位主義做不適當的行政行為。或加強各機關之間之平行溝通水平整合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