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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營事業◆1.刑法 2.刑事訴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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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 - 108 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_新進職員甄試_政風:1.刑法、2.刑事訴訟法#80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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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
試卷:108年 - 108 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_新進職員甄試_政風:1.刑法、2.刑事訴訟法#80765
科目:國營事業◆1.刑法 2.刑事訴訟法
年份:108年
排序:0
申論題資訊
試卷:
108年 - 108 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_新進職員甄試_政風:1.刑法、2.刑事訴訟法#80765
科目:
國營事業◆1.刑法 2.刑事訴訟法
年份:
108年
排序:
0
申論題內容
一、甲為大四學生,利用空檔時間擔任美食平台外送員,某日騎乘機車外送餐點,在某路口等 待左轉之際(該路口無設置兩段式左轉指示牌),乙騎乘重型機車從後方疾駛而來,因乙超 速、車速極快,閃避不及,輕微擦撞甲的機車右後側,乙倒向隔壁車道,遭丙所駕駛的 公車剎車不及從後方撞上。甲雖目睹乙車禍過程,但認為與自己無關,遂騎車離去。乙 經丙及其他路人撥打電話,呼叫救護車送醫救治,惟因傷勢過重,到醫院前已死亡。試 問,甲之行為應如何論處?(1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