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工作者可能碰到的倫理兩難議題如下: 1.保密原則v.s 生命安全原則 個案可能因為信任你,可能告知你有要犯罪、殺人或自殺等行為的計畫,此時仍以案主的生命安全或即將危及到的對象的生命安全為主,可以將訊息告知督導以討論對策,但也需要在會談中適時告知案主行為的後果及嚴重性,及未來可能會處理的方向。 例如:碰到青少年案主說要吸毒、殺人或犯罪,會先在會談中告知行為的後果及可能接受到的處罰和責任,之後會與督導及相關單位進行聯繫與處理,但仍告知其責任與維持關係。 2.案主價值v.s機構價值上的衝擊 案主可能會吸毒、喝酒或墮胎等議題,若機構本身價值是無法接受的,便可能會造成工作者本身的內在衝突及機構的兩難。若我是社工管理者,我會先將結果告知個案,並表明機構的立場,但仍尊重案主的決定;但該要通報、轉介等處理的後續動作仍會進行與協助。 3.志工向案家推銷 就個人層面本身,先了解志工推銷的動機是甚麼?是不是志工有觀察到案家的特殊需求;並且也聲明機構的立場不希望推銷案家的態度。也可以告知志工若認為這個家庭有這樣的需求,會邀請志工先與工作人員進行討論與適當的建議,避免機構失去一個好志工,同時也可以兼顧到案家的需求。 就管理與志工培訓層面上,則會注意禁止推銷的部分。
倫理兩難的情境有: 1.管理者對員工在提供個人、家庭或團體之服務工作上監督的兩難 2.隱密性的問題。 3.界線問題。 4.專業父權主義。 5.管理者在方案設計、行政政策、組織設計、管理決定和方案發展上的兩難 6.依契約、政策、法規行事。 7.方案設計和目標。 8.稀少和有限資源的配置。 9.詐欺或不誠實的實務。 10.人事議題。 11.管理者與機構員工和同事之間關係的兩難 12.管理者與外部組織或團隊之間的兩難 13.管理實務所遭遇之倫理兩難: 對自己負責:包括真誠的舉止,追求知識與個人的成長,以公平和正當的方式維護自己的 利益。 對專業發展和才能負責:為自己行動的結果負責,發展和維繫個人的才能,與其他專業建立合作的關係,了解自己的需求和期待,並且負責的用專業角色的表現予以應對。 對個案與重要他人負責:為案主系統與其利害關係人的長期福祉而服務,誠實、負責而且 公開的表現,建立彼此協議的公平契約。 對專業負責:對其他實務工作者和專家的專業發展有所貢獻,促進專業知識和技巧的分 享,以及與其他專業協力合作。 對社會負責:對自己為個案系統或較大系統所做的推薦結果負責,要了解多元種族和多元 文化的差異與義涵,以及促進正義和給予他人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