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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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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 - 110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三等_戶政: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104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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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
試卷:110年 - 110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三等_戶政: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104758
科目: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概要)
年份:110年
排序:0
申論題資訊
試卷:
110年 - 110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三等_戶政: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104758
科目:
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概要)
年份:
110年
排序:
0
申論題內容
一、17 歲 A 男獲得單親母親甲女的同意,到乙男開設的洗車廠擔任工讀生。 A 男與乙男透過手機簡訊,談好時薪 170 元,工作時間為每天下午 6 點 到晚上 10 點。某日 A 男為趕時間,不告而取甲女的機車騎去上班,一 時心急撞到騎機車的孕婦丙女。試問,A 男與乙男、A 男與丙女、甲女 與丙女之上述三組人等之間,各自的法律關係與效力為何?(3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