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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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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 - 110 關務特種考試_三等_財稅行政、關稅法務:行政法#98145
> 申論題
三、財政部民國 110 年 03 月 26 日發布台財人字第 11000543260 號令修正「財 政部關務署臺北關辦事細則」部分條文,自民國 110 年 03 月 28 日生效。 請依行政程序法之規定,說明本細則之法律性質、意涵及效力。
相關申論題
一、甲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北市榮民服務處(以下簡稱臺北市榮服處)服務組輔導員,臺北市榮服處以民國 110 年 03 月 25 日北市榮人字第 A 號考績通知書核布甲 109 年年終考績考列乙等,甲不服,依我國現行法 制及實務,甲應如何提起救濟? 【參考法條】 公務人員考績法第 5 條第 1 項:「年終考績應以平時考核為依據。平時考 核就其工作、操行、學識、才能行之。」;第 7 條第 1 項第 2 款:「年終 考績獎懲依左列規定︰二、乙等︰晉本俸一級,並給與半個月俸給總額之 一次獎金;已達所敘職等本俸最高俸級或已敘年功俸級者,晉年功俸一級, 並給與半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已敘年功俸最高俸級者,給與一個半 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第 11 條第 1 項:「各機關參加考績人員任 本職等年終考績,具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取得同官等高一職等之任用 資格:一、二年列甲等者。二、一年列甲等二年列乙等者。」;第 14 條 第 1 項:「各機關對於公務人員之考績,應由主管人員就考績表項目評擬, 遞送考績委員會初核,機關長官覆核,經由主管機關或授權之所屬機關核 定,送銓敘部銓敘審定。……」
#410263
二、行政執行法規定直接強制與即時強制之意義、執行方法及執行要件各為何?並各舉例說明之。
#410264
四、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民國 105 年 11 月 11 日國健教字第 1059906839 號函 說明二謂:「按菸害防制法第 15 條第 1 項第 8 款、第 9 款規定:『下列場 所全面禁止吸菸:…八、供室內體育、運動或健身之場所。九、教室、圖書 室、實驗室、表演廳、禮堂、展覽室、會議廳(室)及電梯廂內。』上開場 所除獨立設置外,亦常見附設於其他公、私立場所中,並未區分其所屬場所 之性質而有不同規範,且其單獨列為菸害防制法第 15 條之一款,則無論係 設於營業場所、公共場所,抑或是公寓大廈內,均為全面禁菸場所。」請依 現行法制及實務,說明本號函之法律性質、意涵及效力。
#410266
二、證券交易法第 57 條規定: 「證券商取得經營證券業務之特許,或設立分支機構之許可後,經主管機關發覺有違反法令或虛偽情事者,得撤銷其 特許或許可。」請問特許與許可的差別為何?又行政程序法第 148 條規定行政契約約定自願接受執行時,債務人不為給付時,債權人得以該契約為強制執行之執行名義。但此項約定,締約之一方為中央行政機關時, 應經主管院、部或同等級機關之認可,此處之認可又與前述的許可差別為何?(25 分)
#560743
一、甲為居住於宜蘭縣蘇澳鎮之自耕農,於 112 年 5 月 1 日年滿 65 歲。依據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年滿 65 歲以上者得請領該津貼。甲遂向 其所屬農會申報,經主管機關審查合格後發給其老年農民福利津貼(下 稱老農年金)。114 年 1 月 1 日某報紙報導甲的配偶乙,自述其配偶甲出生時由於戶政事務所作業疏失誤填出生年月日,甲將於 114 年 5 月 1 日度過 65 歲 生日。見報後,即有鄉民向縣政府檢舉,甲過去兩年應該沒有資格領取老農年金,因此主管機關打算向其追討過去誤發的老農年金,試問應如何為之?但甲認為其非常無辜,因為有錯的不是他,是戶政事務所,而 且發下來的錢都已經拿來繳交房租了,請問甲的說法有無理由?(25 分)
#560742
二、公立大學就主管機關不予維持其不續聘教師措施之再申訴決定,得否提 起行政訴訟?憲法法庭判決對此有何說明?(25 分)
#559481
一、依公務人員保障法第 19 條規定: 「公務人員執行職務之安全應予保障。 各機關對於公務人員之執行職務,應提供安全及衛生之防護措施;其有 關辦法,由考試院會同行政院定之。」據此考試院會同行政院訂定「公 務人員執行職務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 ,請說明本辦法之法律性質、意涵 及效力。(25 分)
#559480
二、人民甲主張:乙道路主管機關(以下稱「乙機關」 )於民國 113 年 6 月 1 日,在其住宅門口前之道路,違法劃設禁止臨時停車線(以下稱「系爭標線」),妨礙其日常生活進出,損害其權益,遂於民國 114 年 7 月 1 日 提起訴願。對甲之訴願,乙機關主張:系爭標線自劃設完成時起即已生效,乙機關並無對甲為送達或另以其他適當方式通知甲之必要,訴願期間應自劃設完成時之次日起算,因此,甲之訴願已因逾越訴願期間而不 合法。對此,訴願人甲則主張系爭標線,係乙機關於其出國期間所劃設, 其劃設後仍應對之為送達或以其他適當方式對其為通知,然本件乙機關均未為之,其訴願期間自應於民國 114 年 6 月 15 日其回國後知悉之次日起算,故其提起訴願並未逾越訴願期間。試問:上開訴願人甲、乙機關之主張,何者有理由?(25 分)
#552972
一、甲直轄市政府為其轄區內之森林產物採取、森林管理等事務之主管機關,乙原住民族部落為甲轄區內之部落,甲擬將位於乙原住民族部落所 在區域範圍內之森林產物採取之審核與稽查事務,委由乙原住民族部落公法人辦理。試問:甲直轄市政府得否以及應如何將上開業務委由乙原住民族部落公法人辦理?(25 分)
#552971
四、政治受難者 A 數十年前因涉入政治案件而遭法院判處 6 個月有期徒刑, 但得易科罰金,A 當時亦如實繳納罰金在案。現 A 之案件,經認定確屬 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 6 條之 1 所稱國家之司法不法行為,A 已死亡,其 家屬遂依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第 10 條規定: 「因國家不法行為致財產所有權被剝奪之被害者,得檢附具體資料,以 書面向權利回復基金會申請權利回復;被害者死亡,得由其家屬申請 之」 ,請求財團法人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基金會, 賠償其「與罰金數額相當」之被剝奪的財產。請分析 A 之家屬的主張是 否有理由?如遭基金會駁回,應如何提起救濟?(25 分)
#551847
相關試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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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 - 114 地方政府公務、離島地區公務特種考試_四等_一般行政、一般民政、客家事務行政、戶政、原住民族行政、社會行政、勞工行政、社會工作、教育行政、人事行政、法律廉政、財經廉政:行政法概要#134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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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 - 114 普通考試_一般行政、一般民政、戶政、原住民族行政、社會行政、勞工行政、教育行政、人事行政、法律廉政、財經廉政:行政法概要#128503
114年 · #128503
114年 - 114 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特種考試_四等_一般行政、勞工行政、人事行政:行政法概要#127749
114年 · #127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