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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資訊

試卷:103年 - 103年國立嘉義高級中學第一次教師甄選 特殊教育科#17046
科目:教甄◆特殊教育專業
年份:103年
排序:0

申論題內容

三、 依據我國 101 年修訂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請列出我國個別化教育計畫之內容項 目。(15 分)

詳解 (共 4 筆)

詳解 提供者:ann

本法第二十八條所稱個別化教育計畫,指運用團隊合作方式,        針對身心障礙學生個別特性所訂定之特殊教育及相關服務計畫        ;其內容包括下列事項:        一、學生能力現況、家庭狀況及需求評估。        二、學生所需特殊教育、相關服務及支持策略。        三、學年與學期教育目標、達成學期教育目標之評量方式、日          期及標準。        四、具情緒與行為問題學生所需之行為功能介入方案及行政支          援。        五、學生之轉銜輔導及服務內容。        前項第五款所定轉銜輔導及服務,包括升學輔導、生活、就業        、心理輔導、福利服務及其他相關專業服務等項目。        參與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之人員,應包括學校行政人員、特殊        教育及相關教師、學生家長;必要時,得邀請相關專業人員及        學生本人參與,學生家長亦得邀請相關人員陪同。

詳解 提供者:劉芋如
一、學生之能力現況、家庭狀況及需求評估 二、學生所需之特殊教育、相關服務、支持策略 三、學年與學期教育目標,達成學期教育目標之評量方式、日期及標準 四、具情緒行為問題學生所需之行為功能介入方案及行政支援 五、學生之轉銜輔導及服務內容
詳解 提供者:道旋
1.學生能力現況、家庭狀況及需求評估 2.學生所需要的特殊教育及相關服務、支持策略 3.學年與學期教育目標及達成其的日期、評量方式及標準 4.具情緒與行為問題學生所需之行為功能介入方案及行政支援 5.學生之轉銜輔導及服務內容
詳解 提供者:鋼鐵花
個別化教育計畫第九條,內容應包含:1.個人基本資料家庭背景。2.現況能力與優弱勢分析 3.學年與學期目標 4.具情緒與行為問題學生所需的行為介入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