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論題內容
二、乙原住民向甲承租土地耕作,租期自 2002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06 年 12 月 31 日止,
而甲於租期內將系爭土地以 170 萬元出售與丙,並於 2003 年 4 月 10 日完成所有權
移轉登記予丙。甲雖未以書面通知乙行使優先承買權,然其確曾以口頭通知乙,而
為乙所明確知悉,乙卻故意壓低價格,於甲徵詢購買時,明示不願以 170 萬元購買,
僅欲以 140 萬元買受,未於 10 日內行使優先承買權,並經證人證實上開情事。乙
已知悉系爭買賣事實,待系爭土地價格上漲二倍餘後,以數年前之價格主張優先購買,
有無理由?(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