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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資訊

試卷:104年 - 104 專技普考_人身保險代理人、人身保險經紀人:保險學概要#22742
科目:保險學(含大意、概要)
年份:104年
排序:0

申論題內容

二、何謂「保險理賠適當之原則」?並試說明保險人進行理賠工作時,通常須經過那些 程序?(25 分)

詳解 (共 2 筆)

詳解 提供者:StaR
(一)保險理賠適當之原則:原則上僅適用於財產保險,目的均在防止保戶獲得超過其實際損失之賠償金額。如:實支實付型的醫療險,因其申請必須有收據正本,就算分多家保險公司申請,最多也只能申請到收據總額。 (二)理賠程序: 1.立案查驗:保險人在接到出險通知後,應當立即派人進行現場查驗,瞭解損失情況及原因,查對保險單,登記立案。 2.審核證明和資料:保險人對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提供的有關證明和資料進行審核,以確定保險契約是否有效、保險期限是否屆滿、受損失的是否是保險財產、索賠人是否有權主張賠付、事故發生的地點是否在承保範圍內等。 3、核定保險責任:保險人收到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的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請求,經過對事實的查驗和對各項單證的審核後,應當及時作出自己應否承擔保險責任及承擔多少責任的核定,並將核定結果通知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 4、履行賠付義務:保險人按照法定程序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義務後,保險理賠就告結束。
詳解 提供者:wen
1.符合損失補償原則 2.調查確定損失範圍>損失是否符合保障範圍>計算理賠金額>給付保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