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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資訊

試卷:93年 - 93 警察特種考試_四等_消防警察人員:消防法規概要#32505
科目:專技◆消防設備師(士)◆消防法規
年份:93年
排序:0

申論題內容

二、依新修正之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93.4.6)第一八八條,其排煙設備之 閘門,可分為幾種?其設置之位置為何?試述之。(25 分)

詳解 (共 1 筆)

詳解 提供者:Nicole
排煙設備用閘門認可基準(http://210.69.173.10/root/law/html/其他/行政規則/排煙設備用閘門認可基準.htm) 1.防火閘門(Fire Dampers):設置在排煙設備風管上,火災時風管內氣體溫度達到設定點時自動關閉,在額定防火時效內能阻火之閘門。 2.排煙閘門(Smoke Damper):設置在排煙設備風管上,火災時可開啟,並進行排煙之閘門。 3.排煙防火閘門(Combination Fire and Smoke Dampers):設置在排煙設備風管上,兼有排煙閘門及防火閘門之功\\能。 4.動態關閉(Dynamic Closure):在熱氣流狀態下啟動熱感應裝置(Heat Responsive Device),使防火閘門關閉。 5.熱感應裝置:可因溫度改變啟動防火閘門或排煙防火閘門關閉機構之裝置。 6.熱氣操作(Heated Air Operation):在熱氣狀態下,藉驅動器(Actuator)使排煙閘門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