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函 地址: 承辦人: 電話: 電子信箱: 受文者:臺北市政府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4月21日 發文字號:教部字第1060421001號 速別:普通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主旨 主旨:為辦理防止毒品入侵持續入侵校園,請貴單位轉知所屬校園及各機關加強宣導毒害訊息ㄧ案,詳如說明,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 ㄧ.依據中華民國內政部警政署(以下簡稱警政署)106年5月5日警字第1060001513號函辦理。 二.依據警政署近3年來統計資訊顯示,全省各級機關學校受到毒品入侵校園情形持續攀升,為預防及減緩毒品入侵情形,請貴單位協助於正式場合加強附件毒品相關說明宣導,並說明毒品對於人體健康及家庭幸福之危害,以減少社會問題。 正本:各直轄市縣市政府 副本:本部綜合管理科
樓上應該要問的是公文吧?
要視題目而定。
因為是考試,公文的下行文原則要寫辦法,大多需要更多了解,甚至是實務經驗才寫的出所以然。
但實務上絕大部分在說明就解決了。
上行文不用寫辦法。還輪的到下級機關教上級機關應該怎樣怎樣做嗎?下屬向長官報告細節,用附件的方式詳細說明即可。
http://w3.tgsh.ttct.edu.tw/chunhuei/home/gong-bu-lan/fang-zhi-du-pin-jin-ru-xiao-yuan-shi-shi-ce-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