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燙爐法則”闡述罰款制度的四大懲處原則:
1、警告性原則:熱爐外觀火紅,不用手去摸,也可知道爐子是熱得足以灼傷人的。為讓員工趨利避害,企業的領導者就要經常對下屬進行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宣傳,以警告或勸戒員工不要觸犯規章制度,說明罰款的種類和額度。
2、驗證性原則:用手觸摸熱爐,毫無疑問地會被烈焰灼傷。誰若明知企業有相關規定,還要以身試“法”、觸犯單位的規章制度,就一定要對其進行懲處,以明紀律、以儆效尤。
3、即時性原則:碰到熱爐時,立即就被灼傷。懲處必須在錯誤行為發生後立即進行,決不拖泥帶水,決不能有時間差,以便達到及時改正錯誤行為的目的。
4、公平性原則:不管誰碰到熱爐,都會被灼傷。管理者應該是罰款制度最直接的體現者,對自己倡導的制度更應該身體力行。如果“刑不上大夫”,那麼罰款制度有不如無,甚至比沒有更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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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爐法則4要點
1.事前警告
2.勿因人而異
3.立即性
4.一致性
依熱爐法則,當員工犯錯要立即給予處罰才有效,因此有以下原則
1.警示性:組織因事先告知員工,犯錯會受到怎樣的處罰,並把規定告知員工
2.無差異性:不因人而異,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3.立即性:處罰要立即處理才有效,若不立即處罰主管的權威會受到質疑
4.一致性:只要犯錯就處罰沒有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