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單一制,係指中央與地方政府在權限的分配上,中央政府擁有主要的決策權。 單一制優點: 1.立法的統一,較利於政務的推行。 2.地方政府的施政的不足,中央可隨時救濟。 3.地方無法與中央爭權,較符合經濟效益。 單一制缺點: 1.立法無法因地制宜。 2.各邦政府無充分自治權,行政效率較低。 3.因中央集權,易形成專制和獨裁政治。
(一)、單一制政府之意涵
為一種政府體制型態,意指一國之政治權力主要集中於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的權力較為弱小或其權力源自中央授權,且中央具有控制地方的強力手段,如---代行制度
(二)、單一制政府之優缺
1.優點
(1)政令統一方便行事
(2)不至於產生地方政府之間不均衡
(3)可支援地方政府之不足
2.缺點
(1)政策較無法因地制宜
(2)較難安撫地方分離主義
(3)較難顧及地方之利益
(三)、單一制政府之挑戰---地方分離主義之興起
單一制政府較難安撫地方獨立意識---以蘇格蘭獨立運動為例(權力下放也沒用)
單一制
中央享有主權並獨享權威
地方政府的權威由中央賦予
行政中央集權
以中央憲法和法律為基準
優點
效率 反應快速
權責明確
全國統一發規 明確性
缺點
無法應地制宜
無法保障地方自治
缺乏權力制衡與分散
聯邦制
中央與地方共享主權 中央與地方之結合以「憲法為基礎」
中央與地方
「對外統一」 中央與地方是「國內法關係」
地方分權 地方有 行政 立法 稅收 部分財政自由
有憲法 但中央不可片面修改 需大部分聯邦同意
有對等兩院國會 其中一院代表各州 邦
優點
應地制宜
保障地方自治
權力有分散和團結
缺點
權責不易區分
機關與中央重疊
法規混亂
分離主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