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題大綱
前言:簡述何謂目標衝突(上述即盧聖斯(F. Luthans)認為面對目標衝突的不同反應)
( 一)攻擊反應
1. 情緒憤怒所引起,對人對物採取攻擊行為
2. 分為以下兩種
(1) 直接攻擊:對構成對象直接予以攻擊。如主管大肆謾罵未達成業績目標的員工。
(2) 轉向攻擊:發覺不能將情緒發洩在構成對象時,轉向發洩到其他人或物上。如員
工因業績未達成被罵,不能反駁上司,只能摔桌子或是對同事發洩。
(二)退讓反應
1. 退化:回復原始的反應傾向,常表現一種欠成熟的幼稚行動。如:學生遭老師責備
後放聲痛哭。
2. 情緒孤立:受挫折後,不表露自我情感,將之壓抑在心裡,久而久之造成情緒上的
冷漠,甚至造成嚴重的心理疾病。
(三)固著反應
即不自覺地出現一些以前所習得的刻板性反應。例如:兒童吸吮手指與口吃兩種行為
,通常在父母愈是以懲罰的方式加以阻止時,便愈會出現。
(四)折衷反應
指遭遇挫折後,既不能採取攻擊行為,又無法退讓,將有以下表現方式
1. 文飾作用:即對自己的行為自圓其說或自我解嘲地找臺階下,故又稱合理化作用。
2. 補償作用:即個人目標未能達成時,設法尋找以其他方式替代,以彌補因挫折而損傷的自信或自尊。
個人或組織在追求目標的過程中 如果目標不能達成 便會產生挫折行為 盧聖斯認為個人通常有四種反應型態 (一)攻擊:直接的攻擊 轉向的攻擊 (二)退讓:退化 情緒孤立 (三)固著 (四)折衷:文飾作用 補償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