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韋伯認為西方文明從中古邁入近代,可將其領袖模式分為以下三類:
(一)傳統領袖:指的是父傳子、子傳孫的世襲領袖。
(二)超人領袖(魅力型領袖):個人有足夠的群眾魅力而被民眾一致推舉領導大家。
(三)合法型領袖:民眾藉由一定的程序所推舉出的領袖,並服從該位子帶給領袖的權威。
二、韋伯之「合法—理性的官僚制度」,其特徵如下:
(一)層級節制
(二)理性權威
二、建構的「合法 ─ 理性的官僚制度」特徵有:
1.清楚職權範圍:對於工作的範圍規範的很清楚
2.層級結構組織:由上而下的發號施令,能使行為產生一致
3.依法行政:可以確保行政中立,不偏頗
4.專業分工:依職系的差異甄補人才,在該職位上克盡職守,發揮長才
5.永業化:使官僚工作情緒穩定
一、韋伯(Max Weber)認為西方從中古邁入近代的發展:
在宗教上,基督新教的改革;在經濟上,資本主義的萌芽;
在社會上,封建制度解體,新興城市和市民階級興起;
在政治上,法理型支配的確立並取得了優勢地位。
這些分殊領域的發展趨勢,看似各不相同,彼此獨立發展,事實上它們卻都朝著一個共同方向在進行,那便是理性化的發展方向。
二、官僚制度的特徵
(1)合理的分工。
(2)層級節制的權力體系。
(3)依照規程辦事的運作機制。
(4)形成正規的決策文書。
(5)組織管理的非人格化。
(6)合理合法的人事行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