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應融合教育與普通教育接軌之需求,並以普通教育課程為特殊需求學生設計課程之首要考量。
二、設計符合特殊需求學生所需之補救或功能性課程,以落實能力本位、學校本位及社區本位課程之實施。
三、重視課程與教材之鬆綁,以加深、加廣、簡化、減量、分解或替代等方式彈性調整普通高中課程領域目標,以規畫及調整課程。
四、強化學生之IEP,將課程與IEP結合,以充分發揮行政與教學規劃與執行督導之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