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法定「另一場所」,簡述其構成要件?(25 分)
詳解 (共 2 筆)
詳解
設置標準第五條各類場所符合建築技術規則以無開口且1小時以上防火時效樓板、牆分隔者,視為另一埸所
詳解
另一場所的定義:
1.兩場所間格有一小時防火時效之防火板
2.兩場所間格有一通廊經過,其通廊至少1米以上,發生火災時不影響另一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