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我國政府統計,高齡者的主要經濟來源仍是以子女奉養為大宗,佔比率約五成,而以
自己工作所得、退休金或年金、政府救助之比例仍遠低於子女奉養。因此,在整體圖像上
高齡者的經濟安全仍高度仰賴家庭,有待社會安定制度進一步的發展。
老年貧窮問題
所謂老年貧窮,是指65 歲以上之高齡者的可支配所得無法或是僅能打平支出,而陷入貧
窮的狀態
依據主計處「家庭收支調查報告」統計,家戶所得最低20%約166 萬戶中,65 歲以上人
口佔了88 萬戶,超過5 成老年人口落在最低收入、最貧窮層級的家戶中。
上開老年貧窮問題必須透過社會安全制度以及就業環境等多個層面加以處理。
確保高齡者經濟與就業安全
國家財政方面:
老年貧窮的原因之一包含年金給付過低,依據主管機關報告指出,我國勞工於工作三十
年退休後,其獲得之每月年金給付可能低於二萬元,女性勞工因為工作年資中斷以及薪
資較低,獲得之年金可能更少。但由於少子化及高齡化的影響,年金入不敷出之情形可
能更為嚴峻,故應考慮採取隨收隨付以及基礎年金制度。
家庭結構變遷:
老年經濟來源仍是以子女奉養為主,但在少子化、家庭解離的情形下,實無法期待能繼
續仰賴家庭作為老年經濟安全的核心,而須改以社會保險的公共扶老政策為核心。
勞動市場挑戰:
我國高齡者的勞動參與率僅為8.6%,除了退休年齡過早之外,對於高齡者的就業歧視更
是原因之一,因此須從退休制度與就業歧視禁止兩方面著手。
世代互助:
依據代間契約原則,必然是由有工作者扶養退休者及兒童,但是在少子化與高齡化的影
響下,扶養比拉高後對於世代間將產生對立衝突,尤其強化高齡者就業,對於年輕族群
就業必然有一定程度的影響。對此,應該協助開發適合高齡者的職缺以降低世代對立。
個人自立:
由於國家財政問題,不可能期待由國家來完全處理老年經濟安全,因此藉由職務再設計、
開發、鼓勵獎助就業使高齡者能透過就業處理經濟生活,是必然的政策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