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辦市地重劃之要件: 1.重劃會辦理市地重劃時,應由重劃區內私有土地所有權人半數以上,,而其所有土地面積超過重畫區私有土地總面積半數以上者之同意. 2.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實施之. 3.重劃範圍不得小於一個街廓. (二)自辦市地重劃之獎勵事項: 為了促進土地利用,擴大辦理市地重劃,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自行組織重劃會辦理之,其獎勵事項如下: 1.給予低利之重劃貸款 2.免收或減收地籍整理規費及換發權利書狀費用 3.免徵或減徵地價稅或田賦 4.優先興建重劃區及其相關地區之公共設施 5.其他有助於市地重劃之推行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