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現行保險法對於保險合作社之預定社員人數有何規定?其次,保險合作社組織可區分為「生產型」與「消費型」兩大類型,請比較此兩者之主要差異?再者,我國現有漁船保險合作社係屬於生產型合作社或是消費型合作社?(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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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低人數:財產保險合作社之預定社員人數不得少於三百人;人身保險合作社之預定社員人數不得少於五百人。 2.生產型與消費型的差異:生產型的主要針對生產所需的原物料以及成品為保險標的,消費型則是針對實際標的物所具有的保險利益,或者期待利益,作為保險標的。 3.漁船保險屬於,消費型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