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為了再造國家新文官,並鑒於文官具備良好的價值觀與倫理觀念乃為建立良好國家文官制度的基石,是以於民國98年頒布"廉正、忠誠、專業、效能、關懷"為文官之核心價值理念,關於其內涵,茲分述如下:
(一)廉正
以清廉、公正及行政中立的價值自居,且在公共事務的處理過程中若遇到爭議事件,應
自動利益迴避,以免啟人疑竇。
(二)忠誠
忠於憲法與法律的規定,忠於國家與人民,在職務上或非職務上應保守之機密不得洩
漏,即便於退職後亦同。
(三)專業
公務人員應抱持著"終身學習"的精神,以積極的態度學習新事務,充實自己的專業知能,
以期在公共服務的提供上,能提供更專業的服務予人民。
(四)效能
公務人員的服務不應僅著重於效率,更要注意效能,以了解政策的實施是否有回應到人
民的需求,而回應或改善的程度有多少。
(五)關懷
時時以民眾福祉為優先,提供親切之服務,並培養人文關懷與多元文化素養,以寬容、
民主的態度,讓族群間相互包容與尊重,使社會更和諧。
(一)政治領袖的倡導與宣示 (二)加強公務人力的溝通與訓練 (三)執行機關的有效配合
(四)擴大表揚型塑組織文化 (五)統合法規俾資明確政策
(一)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制定目的:行政院為使所屬公務員執行職務,廉潔自持、公正無私及依法行政,並提升政府之清廉形象,特訂定本規範。
(二)廉政體系的建構與課責策略
1.控制與平衡:透過分權制衡機制與司法制度遏止與懲罰貪腐犯罪行為。
2.政治領導課責:透過增加政治課責與資訊透明化(例如財產申報、政黨財產透明化)方式,降低政府的貪腐犯罪行為。
3.公民社會的監督:公民參與監督政府將有助於反貪腐政策的推動。
4.競爭和進入權:透過解除管制使私部門能進入原為公有獨占產業,與公部門競爭,降低過去因獨占而產生的貪污犯罪行為。
5.公共行政與公共財務:高階文官薪資與行政支出透明化,以降低貪腐犯罪行為。
擬標
(一)、廉政倫理的意涵
意指行政機關應注重行政行為之道德與責任所在
要素:關懷、忠誠、效能、專業、廉正
(二)、行速倫理文化的方式
1.持續宣導
2.倫理規章化
3.加強倫理守則訓練
(三)倫理為機關內在之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