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申論題資訊

試卷:無年度 - 人身保險經紀人_保險學概要_保險契約之基本原則二(自編考卷)#15843
科目:保險學(含大意、概要)
排序:0

申論題內容

請問何謂自負額(deductible)?在保險契約中訂立自負額之目的為何?自負額有那幾種計算方式?說明之。

詳解 (共 1 筆)

詳解 提供者:相信明天會更好

1. 何謂自負額:由被險人承擔一部分損失金額。 2. 目的:藉由被保險人部分分擔  可以削減小額給付的不經濟性,減少被保險人保費  降低逆選擇:由於高風險群不喜歡購買有自負額的保險商品,低風險群期望藉由部分分擔來降低保費,因此保險公司可透過契約的設計,讓被保險人展現自己的風險特性,降低保險公司資訊不對等的劣勢。  避免事前的道德危險。 3. 計算方式: 一般自負額:雙方約定,保險人只給付損失金額中扣除自負額之保險價額。 起賠式自負額:雙方約定,當損失達到某一金額時,由保險人賠償不高於契約所約定之損失金額。 4. 自負額的缺點,容易引發事後的道德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