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一、檢調發現:公司財務報表舞弊最常見的手法是製造虛偽不實收入,以欺騙投資人及 債權人。但虛偽不實的收入製造過多之後,應收帳款會大幅增加,也會引起投資人 的懷疑。因此,有些不肖公司以轉讓應收帳款給銀行,並以無追索權的方式出售之 (factor without recourse),藉以除列過多的應收帳款。但並非所有銀行都會被這些 不肖公司所欺騙,這些銀行雖以無追索權的方式買入應收帳款,但會在合約中另外約 定:須等銀行對這些應收帳款收現之後,才會付款給該不肖公司。 試問:

⑵上述「以無追索權的方式出售應收帳款給銀行,並等銀行對這些應收帳款收現之後, 才會付款給公司」之方式,是否符合我國金融資產除列之規定?試討論之。(1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