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三、 乙向甲承租A屋一戶,租期約定自104年1月1日至105年12月31日 共二年,每月租金3萬元,於每月1日給付,乙並應給付甲押租金6萬元。 隨後甲將A屋交付乙使用,但乙迄未交付押租金。試問:

1.甲可否向乙請求給付押租金6萬元?押租金之性質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