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在某項才藝競賽中,為了避免評審個人主觀影響參賽者成績太大,主辦單位規定:先將15位評審給同一位參賽者的成績求得算術平均數,再將與平均數相差超過15分的評審成績剔除後重新計算平均值做為此參賽者的比賽成績。現在有一位參賽者所獲15位評審的平均成績為76分,其中有三位評審給的成績92、45、55應剔除,則這個參賽者的比賽成績為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