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特殊教育法》第 10 條規定,特殊教育與相關服務措施之提供及設施之設置,應符合融合之目標,並納入適性化、個別化、_________、合理調整、社區化、無障礙及可及性之精神。
詳解 (共 2 筆)
詳解
特殊教育與相關服務措施之提供及設施之設置,應符合融合之目標,並納入適性化、個別化、通用設計、合理調整、社區化、無障礙及可及性之精神。
詳解
通用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