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十六歲,為臺灣臺南市的成年禮習俗。一說為起源清治時期於河港工作的苦力,在成年前僅能領半薪,故在16歲成年的七夕時分,向兒童守護神七星娘娘敬謝而衍生的民間傳統文化。另則認為繼承泉州舊禮而來。
做十六活動以開隆宮最為鼎盛,市政府近年結合其他七夕、跨國交流,推動成為重要觀光節慶之一。
府城民間信仰中的七娘媽,亦即相傳中的七星娘娘,被認為是兒童的保護神。過去台灣民間流行一種『成年禮』,即在孩子十六歲時,要到七娘媽廟燒金紙、經衣、七娘媽亭等,藉此『出鳥母宮』(男)或『出婆媽』(女)的儀式,以示孩子已經長大,象徵著可以開始分擔家計及負起社會責任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