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積極差別待遇的意涵:根據對象的背景、行為等,給予不同的差別待遇,讓減少較弱勢的對象與一般對象的差距。例如:弱勢家庭的學生可以獲得相關的補助,讓他們可以安心就學。 二、從政府、幼兒園、教師三方面可進行的措施: (一)政府: 1.針對弱勢家庭,給予學生就學的學雜費補助,讓家長減少負擔、學生安心就學。 2.針對資源缺乏或偏鄉地區,政府可提供資源、設施,讓學生可以受到更多元的教育。 (二)幼兒園: 1.針對弱勢家庭的幼兒,可提供家長相關補助的資訊,供他們參考。 2.針對經濟能力較差的家庭,減免幼兒的餐費,減少家長的負擔。 (三)教師: 1.因材施教:教師依據幼兒的學習狀況,提供不同的教學方式。 2.針對受到文化刺激較少的幼兒,可讓他與其他同儕多互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