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SM5 ADHD亞型特徵
1.過動-衝動:做事時常不加思索過於衝動。 2.注意力不集中:對於事務通常難以包池持續專注力。 3.綜合型:包括上述兩種症狀。
鑑定流程:
1.對於所有學生進行觀察評估。 2.對於問題學生實施非正式觀察。 3.利用評量工具篩選疑似生。 4.利用個別且多項評估確認其特教身分。 5.特教生接受心理評估。
ADHD的主要特徵有以下三種類型:
一、過動:無法靜下來完成任務。
二、衝動:經常沒有考慮後果的行動。
三、注意力不集中:無法長時間專注。
ADHD的鑑定流程如下:
一、蒐集資料:蒐集六個月內醫療診斷、行為觀察、智力測驗、學業能力、輔導紀錄等資料。
二、提報鑑定:向鑑輔會提報鑑定。
三、鑑定結果:由教育局給予鑑定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