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心說》是明代末期傑出思想家李贄的一篇議論文,收錄於《焚書》。該文寫於明神宗萬曆十四年(1585年),主要是用來駁斥耿定向的理論。
。“童心”就是赤子之心,“一念之本心”,實際上只是表達個體的真實感受與真實願望的“私心”,是真心與真人得以成立的依據。李贄將認知的是非標準歸結為童心。他認為文學都必須真實坦率地表露作者內心的情感和人生的慾望。在李贄看來,要保持“童心”,要使文學存真去假,就必須割斷與道學的聯繫;將那些儒學經典大膽斥為與“童心之言”相對立的偽道學,這在當時道學僵化的環境中有它的進步性與深刻性。李贄的“童心”,其實是新儒家學者先天性善論的繼承和發揮。他說,所謂“童心”就是“絕假純真最初一念之本心”。這種“本心”是最純潔的,未受一切污染的,因而他也是最完美的,最具一切美好的可能性的。 “童子者,人之初也;童心者,心之初也。”實則是人的個性和主體價值的自覺。如果喪失了這種自覺的“本心”,那麼,人就失去了個體價值,人就不再能以一個真實的主體而存在:“若失卻童心,便失卻真心;失卻真心,便失卻真人。人而非真,全不復有初矣。”
李贄的時代,正是八股盛行,依經出題作文、代聖人立言,不能表達獨立見解的文風氾濫的時代。李贄卻認為,“童心”即“真心”是文章的直接本源。他說:“天下之至文,未有不出於童心焉者也。”換句話說,即天下最好的文章,都是作者真性實情的流露,性情已真,則其文無所不真。不管什麼時代,不拘何種體裁,都顯示出作者的精神風貌,都是真有價值的。“詩何必古選,文何必先秦,降而為六朝,變而為近體,又變而為傳奇,變而為院本,為雜劇、為《西廂曲》、為《水滸傳》,為今之舉子業,皆古今至文,不可得而時勢先後論也。”
因此,他認為,所讀的書是不應該受到限制的。歷史是不斷發展、變化的,且書本知識、讀書內容也是日漸其新、日益發展豐富的。所以,只要出於“童心”的作品,不分時代和文體,都應該是讀書的內容。甚至認為“東國之秘語,西方之至文,《離騷》、班、馬之篇,陶、謝、柳、杜之詩,下至稗官小說,宋元名人之曲”,“申韓之書”等,“肌臂理分,時出新意”。且“攄其胸中之獨見”,都可“意人益智”。這種要求廣讀諸書,博採眾長,融會貫通的讀書為文的主張,是與其主張自由、解放的思想相一致的。只有這樣讀書,才能夠不受一經一說的約束與專斷,避免由於學術上的狹隘性而造成的“聖經賢傳”的思想壟斷而喪失“童心”。
李贄的《童心說》對於當時文壇的反復古主義起過積極的作用。明代文壇前後七子在作文教育上主張“文必秦漢,詩必盛唐”,對前人規步矩隨,絲毫沒有自家的精神氣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