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載入中..請稍候..
【預告】5/13(一)起,第三階段頁面上方功能列以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
前往查看
我想開課
●
公告
搜尋
回報
註冊
登入
功能列表
課程筆記
循序
試卷
寫作批改
NEW!
錯題
自由
考試秘書
考試一覽表
近期刊誤
最近測驗
未完成試卷
冠軍賽
精熟測驗
各科能力分析
打氣工具
私人筆記
打卡
考用行事曆
我上傳的試卷
收錄的題目
按讚的題目
發表的討論
查單字
收錄的試卷
好友
加值服務
商城
鑽石兌換商城
NEW!
加值訂單查詢
VIP專區
VIP與詳解卡管理
VIP功能介紹
下載題庫專區
下載題庫
試題查詢
序號兌換
活動
密技
線上筆記
科目:稅務法規(稅務相關法規)
參考書:稅務法規
章節:稅捐稽徵法
主題:稅捐保全方式
線上筆記功能 將於2024/1/1 移除,請至
課程與筆記
使用新版筆記功能
目錄
編輯
稅務法規
稅捐稽徵法
稅捐稽徵法
稅捐稽徵法
繼承稅時效
稅捐保全方式
目前行政救濟程序及其管轄機關
錯誤題
有應納稅額-應納期間屆滿翌日起算30天 內 無應納稅額-送達日翌日起算30天 內
稅捐稽徵機關對課徵租稅構成要件事實之認定
分離課稅
稅捐稽徵法
地方制度法
財政收支劃分法
關稅法
加值型與非加值型
營利事業所得稅
綜合所得稅
菸酒稅
遺產稅
贈與稅
期貨交易稅
證券交易稅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貨物稅
印花稅
使用牌照稅法
地價稅
土地增值稅
房屋稅
契稅
娛樂稅
營業稅
兩稅合一
所得稅相關條例
主題:稅捐保全方式
想要觀看完整全文,請先
登入
。
1.欠繳應納稅捐者,稅捐稽徵機關得就納稅義務人相當於稅捐數額之財產,通知有關機關不得為移轉或設定他項權利。 2.其為營利事業者,並通知主管機關不得為註銷或減資之登記。 3.納稅義務人有隱匿、移轉財產、逃避稅捐之跡象者,稅捐稽徵機關得聲請法院就其財產執行假扣押,並免提供擔保;但已提供相當之財產擔保者,不在此限。 4. (1)金額:其稅款及已確定之罰緩數已達100萬以上之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稅款及已確定罰緩數已達200萬以上之中華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除已提供相當之擔保者,得由財政部函請內政部入出境及移民署限制出境。 note:行政救濟程序終結前→境內居住之個人為150萬;境內營利事業為300萬。 (2)稅捐稽徵機關未執行禁止移轉、設定、註銷、假扣押者,財政部不得函請內政部入出境及移民署限制出境。 (3)財政部函請內政部入出境及移民署限制出境時,應同時以書..
想要觀看完整全文,請先
登入
。
關鍵字:
個人為150萬
、
境內營利事業為300萬
、
欠繳
、
營利事業
、
移轉或設定
、
稅捐保全
、
稅捐稽徵機關
、
行政救濟程序
、
註銷或減資
、
限制出境
隨堂測驗(0題)
錯在阿摩,贏在考場
給我們一個讚,讓我們可以做的更好!
登入後,將不會看到此視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