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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 - 101-2 專技普考_記帳士:租稅申報實務#29570

科目:記帳士◆租稅申報實務 | 年份:101年 | 選擇題數:0 | 申論題數:6

試卷資訊

所屬科目:記帳士◆租稅申報實務

選擇題 (0)

申論題 (6)

【已刪除】三、納稅義務人李大華為單身,家中成員包括李大華的父親,民國 22 年 11 月 3 日生, 於 100 年 3 月 15 日過世;母親民國 26 年 8 月 9 日生並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與三名子 女,分別就讀高中、國中與小學。李大華的父母與三名子女皆由李大華扶養。 李家 100 年度所得、福利與其他收入資料如下: (1) 李先生任職於某私人企業,全年不含年終獎金的薪資所得為$3,000,000,扣繳稅額$600,000。李先 生的公司於 100 年 2 月 1 日發放 99 年度年終獎金,李先生的年終獎金為$500,000,扣繳稅額 $25,000。另李先生的公司基於稅務與資金調度的考量,將原訂於 101 年 1 月底才要發放的 100 年度 年終獎金,提前於 100 年 12 月 30 日發放,李先生的年終獎金為$450,000,扣繳稅額$22,500。 (2) 李先生的公司為李先生投保團體壽險,並以李先生的子女為受益人。李先生的公司為他支付的保 險費為每月$3,000,100 年度共支付 12 個月。 (3) 李先生的公司為李先生負擔之勞保保險費為$29,500,全民健保保險費$60,000。 (4) 因父親過世,李先生領取勞保喪葬津貼$126,000。 (5) 李先生的公司每月補助李先生通勤費用與停車費,每月$3,000,共 12 個月。 (6) 李先生因業務需要,經常到外地出差,公司 100 年度發給李先生的差旅費共$100,000。 (7) 李先生與母親皆愛好寫作,常發表文章於報章雜誌。李先生的稿費收入$260,000,李先生母親的稿 費收入$106,000。 (8) 除自用住宅外,李先生另有位於新北市新店區的房屋一棟,以每月$5,000 的租金租給好友,共 12 個月。稽徵機關參照當地一般租金核定的租金應為每月$20,000。李先生可列舉申報之必要損耗及 費用為$50,000。 (9) 李先生的銀行利息所得$380,000,扣繳稅額$19,000。 (10)李先生於 100 年 1 月份公司舉辦的尾牙中,抽中價值$20,000 的平板電腦一台。 李家 100 年度費用與支出相關資料如下: (1) 李先生全家全民健保保費共$80,000。 (2) 李先生之勞保保費$8,400,三位子女平安保險保費共$975,李先生全民健保與勞保以外之人身保險 保費$150,000,李先生父親與母親全民健保以外之人身保險保費各$60,000。 (3) 李家六人未獲保險給付的醫藥費用共$75,000,皆檢附單據正本。 (4) 李先生自用住宅之借款利息支出$300,000,出租予友人之房屋借款利息支出$120,000。 (5) 李先生三位子女學雜費共$28,000。 (6) 李先生的父親對某一擬參選立委的候選人捐贈$120,000,並檢附單據正本。 (7) 李先生母親對某一登記立案的流浪動物收容所捐贈$30,000,並檢附單據正本。 請用最有利李家且符合所得稅法與相關法規規定的方式,計算李先生 100 年度的綜 合所得總額、免稅額、一般扣除額、特別扣除額、綜合所得淨額與應補繳稅額或應 退稅額。(3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