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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官等/薦任◆政府採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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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 - 財物及勞務採購作業是非110/04/23∶51-100#98433
科目:
升官等/薦任◆政府採購法 |
年份:
110年 |
選擇題數:
50 |
申論題數:
0
試卷資訊
所屬科目:
升官等/薦任◆政府採購法
選擇題 (50)
51 .機關辦理已立法保護之智慧財產權之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如有其他合適之 替代標的者,尚難採限制性招標。 (A)O(B)X
52 .投標廠商以其簽發之銀行支票繳納押標金,機關得予接受。 (A)O(B)X
53 .投標廠商以其簽發之銀行支票繳納押標金,機關不得接受。 (A)O(B)X
54 .勞務採購契約或招標文件標示主要工作項目,得標廠商可將該部分交由其他 廠商辦理,其所訂合約送招標機關核備即可。 (A)O(B)X
55 .勞務採購契約或招標文件標示主要工作項目,得標廠商不可將該部分交由其 他廠商辦理。 (A)O(B)X
56 .機關公開徵選廠商承辦專業服務之評選,其招標文件訂有廠商資格者,應先 審查資格文件,資格不合於招標文件之規定者,仍得參加評選。 (A)O(B)X
57 .機關公開徵選廠商承辦專業服務之評選,其招標文件訂有廠商資格,應先審 查資格文件,資格不合於招標文件之規定者,不得參加評選。 (A)O(B)X
58 .勞務採購之查核金額為新臺幣5000萬元。 (A)O(B)X
59 .某國小採購營養午餐所需所有食品,不適用政府採購法。 (A)O(B)X
60 .採購法第67條明定得標廠商得將採購分包予其他廠商,因此採購契約規定廠 商擬分包之項目及分包廠商,應送機關審查,違反上開規定。 (A)O(B)X
61 .採購契約得規定廠商擬分包之項目及分包廠商,應送機關審查。 (A)O(B)X
62 .某國小採購營養午餐所需生鮮農漁產品之食材,不適用政府採購法。 (A)O(B)X
63 .機關辦理採購,其預計金額得大於預算金額。 (A)O(B)X
64 .當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僅有1家時,廠商標價超過底價,經洽減結 果,廠商書面表示減至底價,或照底價再減若干數額者,機關得不予接受。 比減價格時,僅餘1家廠商書面表示減價者,亦同。 (A)O(B)X
65 .機關辦理決標,最低標標價為「零」或「負數」之廠商,為無效標。 (A)O(B)X
66 .機關辦理決標,除有採購法第58條情形者外,得認定最低標標價為「零」或 「負數」之廠商得標。 (A)O(B)X
67 .廠商以現金繳納押標金並附於投標文件內遞送者,為合格標。 (A)O(B)X
68 .廠商以現金繳納押標金並附於投標文件內遞送者,為不合格標。 (A)O(B)X
69 .機關依「機關指定地區採購房地產作業辦法」公開徵求勘選認定適合需要之 房地產,應依採購法第94條規定,成立採購評選委員會。 (A)O(B)X
70 .機關依「機關指定地區採購房地產作業辦法」公開徵求勘選認定適合需要之 房地產,因非屬評選,無採購法第94條之適用,故毋需成立採購評選委員 會。 (A)O(B)X
71 .機關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11款及機關指定地區採購房地產作業辦法辦理 房地產之勘選者,於招標前均須報上級機關核准。 (A)O(B)X
72 .機關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11款及機關指定地區採購房地產作業辦法辦理 房地產之勘選者,不論採購金額大小,無須於招標前報上級機關核准。 (A)O(B)X
73 .機關辦理採購,不得禁止大陸地區產品投標。 (A)O(B)X
74 .機關辦理採購,得否允許大陸地區廠商為投標廠商,係由招標機關視個案性 質及實際需要於招標文件中載明,採購法並無禁止規定,惟應符合「臺灣地 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之規定。 (A)O(B)X
75 .機關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14款規定採公告審查程序辦理藝文採購,除招 標文件另有規定外,公告結果,僅一文化、藝術專業人士、機構或團體投標 者,不得進行審查。 (A)O(B)X
76 .機關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14款規定採公告審查程序辦理藝文採購,除招 標文件另有規定外,公告結果,僅一文化、藝術專業人士、機構或團體投標 者,仍得進行審查。 (A)O(B)X
77 .委託研究發展其整體規劃部分於招標文件將執行事項列為擴充項目時,整體 規劃部分之採購金額無須將該等執行事項之預估金額計入。 (A)O(B)X
78 .委託研究發展其整體規劃部分於招標文件將執行事項列為擴充項目時,整體 規劃部分之採購金額應將執行事項之預估金額計入。 (A)O(B)X
79 .委託專業服務,其屬採購標的內之重要項目,有訂定分包廠商資格之必要 者,不適用政府採購法有關投標廠商資格之規定。 (A)O(B)X
80 .委託專業服務,其屬採購標的內之重要項目,有訂定分包廠商資格之必要 者,適用政府採購法有關投標廠商資格之規定。 (A)O(B)X
81 .依採購法第58條規定,最低標之總標價低於底價之百分之八十,機關認為顯 不合理,有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或其他特殊情形,應先通知最低標 提出說明。 (A)O(B)X
82 .機關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13款辦理委託研究發展,其費用未達公告金額 者,不得依「機關委託研究發展作業辦法」規定辦理。 (A)O(B)X
83 .機關辦理採購,得指定使用「正字標記」產品,無須在招標文件註明「或同 等品」字樣。 (A)O(B)X
84 .機關辦理採購,得指定使用「正字標記」產品,惟應在招標文件註明「或同 等品」字樣。 (A)O(B)X
85 .不同性質之數項財物併案招標,各項財物係可分別使用且屬不同行業廠商供 應者,不採分項複數決標。 (A)O(B)X
86 .不同性質之數項財物併案招標,各項財物係可分別使用且屬不同行業廠商供 應者,採分項複數決標。 (A)O(B)X
87 .機關採購現成財物,如投標廠商於投標文件標示之製造廠商,於截止投標期 限前因他案被列為拒絕往來廠商,因與該投標廠商之資格無關,故機關仍得 決標予該投標廠商。 (A)O(B)X
88 .機關採購現成財物,如投標廠商於投標文件標示之製造廠商,於截止投標期 限前因他案被列為拒絕往來廠商,機關應不決標予該投標廠商。 (A)O(B)X
89 .機關於開標後因故廢標,其採分段開標者,尚未開標之部分應由機關保存歸 檔,不予發還。 (A)O(B)X
90 .機關於開標後因故廢標,其採分段開標者,尚未開標之部分應予發還。 (A)O(B)X
91 .廠商不得以不具備履行契約分包事項能力或未依法登記或設立之廠商為分包 廠商。對於分包廠商履約之部分,由該分包廠商負完全責任,與得標廠商無 關。 (A)O(B)X
92 .廠商不得以不具備履行契約分包事項能力或未依法登記或設立之廠商為分包 廠商。對於分包廠商履約之部分,得標廠商仍應負完全責任。 (A)O(B)X
93 .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最低標廠商,其總標價在底價以下,雖未低於底價之百 分之八十,惟該最低標廠商主動表示標價錯誤,要求不決標予該廠商,機關 尚不得依採購法第58條規定辦理。 (A)O(B)X
94 .機關辦理有關景觀專業技術服務之勞務採購案件,其投標廠商資格得包括景 觀專業服務業。 (A)O(B)X
95 .機關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公開評選廠商承辦專業服務,採固定服務費 用決標,故後續免與優勝廠商辦理議價。 (A)O(B)X
96 .機關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公開評選廠商承辦專業服務,採固定服務費 用決標,後續仍應與優勝廠商辦理議價。 (A)O(B)X
97 .機關利用共同供應契約採購5萬元電腦周邊設備,如契約載明可附加訂購相 關配備者,一併訂購8萬元之相關附加配備。 (A)O(B)X
98 .機關利用共同供應契約採購5萬元電腦周邊設備,如契約載明可附加訂購相 關配備者,一併訂購3萬元之相關附加配備。 (A)O(B)X
99 .監辦人員之監辦,對於機關所為實質或技術之審查事項有違反法令情形者, 不得提出意見。 (A)O(B)X
100 .監辦人員之監辦,對於機關所為實質或技術之審查事項有違反法令情形者, 仍得提出意見。 (A)O(B)X
申論題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