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屬科目:稅務法規(稅務相關法規)
1 下列有關納稅義務人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之規定,何者錯誤? (A)延期或分期繳納之期間不得逾 3 年 (B)納稅義務人因天災、事變、不可抗力之事由得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 (C)依法應繳納稅捐,因客觀事實發生財務困難得申請分期繳納 (D)納稅義務人為經濟弱勢者得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
2 乙公司對於北區國稅局新竹分局核定之營利事業所得稅額 300 萬元不服,經申請復查及訴願均未獲得變更,請問乙公司應向下列那一機關提起行政訴訟? (A)財政部 (B)新竹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 (C)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地方行政訴訟庭 (D)臺北高等行政法院高等行政訴訟庭
3 下列何者非屬租稅法源? (A)租稅法律 (B)租稅協定 (C)司法判決 (D)解釋函令
4 乙公司為加值型營業人,於今年 2 月銷售時未開立統一發票,經查明認定之銷售額總額為 60 萬元,依稅捐稽徵法第 44 條規定,處 3 萬元罰鍰;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51 條漏報銷售額之規定,處 12 萬元罰鍰。請問乙公司應繳多少罰鍰?(A) 15 萬元 (B) 12 萬元 (C) 9 萬元 (D) 3 萬元
5 下列有關租稅之處罰何者錯誤? (A)營利事業取得非實際交易對象所開立之憑證,如經查明確有進貨事實及該項憑證確由實際銷貨 之營利事業所交付,且實際銷貨之營利事業已依法處罰者,免予處罰 (B)納稅義務人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自動向稅捐稽徵機關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者,凡屬未經檢舉、未經稅捐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之案件者,免予處罰 (C)稅法規定應處罰鍰之行為,其情節輕微,或漏稅在一定金額以下者,得減輕或免予處罰 (D)納稅義務人違反稅捐稽徵法或稅法之規定,適用行為時之法律。但行為前之法律有利於納稅義 務人者,適用最有利於納稅義務人之法律
6 甲有 A、B 二屋,A 屋遭法拍,拍定價為 350 萬元,其積欠的債務及稅捐如下:①信用卡刷卡欠 款 20 萬元 ②B 屋之銀行抵押借款 200 萬元 ③法拍 A 屋的土地增值稅 25 萬元 ④B 屋房屋稅 2 萬元,地價稅 1 萬元。依稅捐稽徵法之規定,上開拍定價款應清償上開債務及稅捐之順序為何? (A)②③④① (B)③②④① (C)③④②① (D)③②①④
7 下列情形何者之核課期間為 7 年? (A) 113 年 6 月 10 日申報之所得稅 (B) 113 年 11 月 3 日繳納之地價稅 (C) 114 年 5 月 15 日繳納之房屋稅 (D) 114 年 6 月 13 日繳納之使用牌照稅
8 有關納稅義務人溢繳稅款退稅之規定,何者錯誤? (A)納稅義務人因適用法令、認定事實、計算或其他原因之錯誤而溢繳之稅款,退稅請求權為 10 年 (B)納稅義務人明知無納稅義務違反稅法規定所繳納之款項可申請退還 (C)可歸責於政府機關錯誤之溢繳稅款,其退稅請求權為 15 年 (D)納稅義務人對核定稅捐處分申請復查,經稅捐稽徵機關以復查逾期為由駁回後,後續提起訴願 及行政訴訟,經行政法院審認其復查申請確實逾規定期間,判決駁回者,仍得申請退還
9 下列有關租賃所得之規定何者錯誤? (A)將空置房屋無償借與姐妹開咖啡廳,應參照當地一般租金情況,計算租賃收入 (B)財產出租,其約定之租金,顯較當地一般租金為低,稽徵機關得參照當地一般租金調整計算租賃收入 (C)財產出典取得典價者,應就各該款項按當地銀行業通行之一年期存款利率,計算租賃收入 (D)土地出租得適用財政部核定之費用標準,可直接減除租金收入 43%後之餘額為租賃所得
10 張三出售土地一筆給李四,訂約日為民國 112 年 12 月 18 日,於 113 年 1 月 25 日向稽徵機關申報土地增值稅,該土地增值稅核課期間為下列何者?(A) 113 年 1 月 25 日~118 年 1 月 24 日 (B) 113 年 1 月 25 日~120 年 1 月 24 日(C) 112 年 12 月 18 日~117 年 12 月 17 日 (D) 112 年 12 月 18 日~119 年 12 月 17 日
11 下列有關營利事業交際費之敘述何者正確?①公營事業之交際費用由主管機關分別核定,列入預 算 ②營利事業經營外銷業務,取得外匯收入者得在不超過當年度外銷結匯收入總額 1%範圍內,列支特別交際應酬費 ③簽證申報交際費限額大於藍色申報 ④交際費之進項稅額不可扣抵銷 項稅額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④ (D)②③
12 張先生具有美國及中華民國國籍,且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其 113 年在臺灣居留期間為 60 天,有中華民國來源所得 60 萬元及大陸地區所得 30 萬元,其 113 年所得如何申報? (A)中華民國來源所得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大陸地區所得申報所得基本稅額 (B)中華民國來源所得及大陸地區所得一起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 (C)中華民國來源所得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大陸地區所得免課 (D)中華民國來源所得就源扣繳免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大陸地區所得免課
13 納稅義務人潘先生扶養二名子女;分別為 107 年 4 月 5 日出生及 110 年 2 月 1 日出生,請問潘先生於 114 年 5 月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可扣除之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為若干? (A) 37.5 萬元 (B) 24 萬元 (C) 15 萬元 (D) 12 萬元
14 下列貨物或勞務何者之營業稅稅率為零? (A)醫院、診所、療養院提供之醫療勞務 (B)在國外提供而在國內使用之勞務 (C)國際運輸用之船舶 (D)依法設立之免稅商店銷售與入境旅客之貨物
15 下列有關營利事業房地合一稅之規定何者錯誤? (A)依土地稅法規定繳納之土地增值稅,不得列為成本費用 (B)土地漲價總數額依公告土地現值計算 (C)獨資、合夥組織營利事業交易房屋、土地,應由獨資資本主或合夥組織合夥人就該房屋、土地 交易所得額適用個人房地合一稅規定,不計入獨資、合夥組織營利事業之所得額 (D)營利事業交易其興建房屋完成後第一次移轉之房屋及其坐落基地,應計入營利事業所得額課稅
16 下列何者屬於進口?①貨物自國外進入科學園區 ②貨物自國外進入農業科技園區 ③貨物自 國外進入軟體工業園區 ④貨物自自由貿易港區進入軟體工業園區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
17 甲車商於今年 3、4 月向非加值型營業人以 210,000 元及 84,000 元購入 A、B 二輛舊乘人小汽車, 5 月時出售 A 車,售價 315,000 元(含稅) ,若甲車商並無其他交易,則甲車商 5~6 月營業稅之應 納稅額為何? (A)0 (B) 1,000 元 (C) 5,000 元 (D) 15,000 元
18 下列有關地價稅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採累進稅率,最高稅率為 55‰ (B)按每一土地所有權人在每一直轄市或縣(市)轄區內之地價總額計徵 (C)累進起點地價,以各該直轄市或縣(市)土地 7 公畝之平均地價為準 (D)累進起點地價之計算,不包括自用住宅用地、工廠用地、礦業用地、農業用地及免稅土地在內
19 李小姐於 114 年 1 月 25 日向王先生購買房屋供自用住宅用,並於該日完成產權登記,則該期房 屋稅納稅義務人為何? (A)李小姐 (B)王先生 (C) 113 年 7 月~114 年 1 月為王先生;114 年 2 月~6 月為李小姐 (D) 114 年 1 月為王先生;114 年 2 月~12 月為李小姐
20 下列有關土地增值稅之敘述何者錯誤? (A)依漲價倍數累進課稅 (B)可用公告現值來計算應納土地增值稅 (C)贈與自用住宅用地之土地增值稅稅率為 10% (D)土地有償移轉,土地增值稅之納稅義務人為原所有權人
21 下列有關土地稅之納稅義務人何者錯誤?①土地設定典權者,典權人繳納土地增值稅 ②土地為 信託財產者,於信託關係存續中,受託人繳納地價稅 ③繼承而移轉之土地,取得所有權人為土 地增值稅納稅義務人 ④他益信託下,受託人移轉信託土地與受益人,受益人為土地增值稅納稅 義務人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
22 下列關於復查之規定何者錯誤? (A)依核定稅額通知書所載有應納稅額或應補徵稅額者,應於繳款書送達後,於繳納期間屆滿之翌 日起 30 日內,申請復查 (B)依核定稅額通知書所載無應納稅額或應補徵稅額者,應於核定稅額通知書送達之翌日起 30 日 內,申請復查 (C)稅捐稽徵機關對有關復查之申請,應於接到申請書之翌日起 2 個月內復查決定,並作成決定書, 通知納稅義務人 (D)納稅義務人或其代理人,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之事由,遲誤申請復查期間者,於其原因 消滅後 2 個月內,得提出具體證明,申請回復原狀,並應同時補行申請復查期間內應為之行為
23 政府對私有空地,得限期建築、增建、改建或重建,逾期加徵基本稅額幾倍之空地稅? (A) 1~2 倍 (B) 2~3 倍 (C) 2~5 倍 (D) 3~6 倍
24 中華民國國民取得香港馬票之中獎獎金 20 萬元應如何課稅? (A)納入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課稅 (B)納入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課稅,惟已向香港政府繳納中獎獎金之所得稅部分得扣抵之 (C)中獎人回國時向我國海關人員申報繳納所得稅 (D)免予繳納所得稅
25 同時申請自用住宅用地面積超過規定時,應自行擇定適用順序,若未擇定且地價稅額相同時,應依何項順序適用自用住宅用地之地價稅?①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之戶籍所在地 ②直系血親尊親屬之戶籍所在地 ③直系姻親之戶籍所在地 ④直系血親卑親屬之戶籍所在地 (A)①②③④ (B)①③②④ (C)①②④③ (D)①④②③
一、甲將其名下所有某公司之股票全部贈與其配偶乙。甲依法申報並經核定免徵贈與稅。甲於半年後死亡。甲之配偶乙及其婚生子女丙均拋棄繼承, 甲之未成年非婚生子女丁成為甲遺產之唯一繼承人。稽徵機關認定上述股票為被繼承人甲死亡前 2 年內贈與配偶之財產,故依遺產及贈與稅法 第 15 條第 1 項第 1 款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前 2 年內贈與下列個人之財 產,應於被繼承人死亡時,視為被繼承人之遺產,併入其遺產總額,依本法規定徵稅:一、被繼承人之配偶。」 ,將被繼承人死亡時之股票淨值 計入遺產總額,核定丁之應納稅額為 60,000,000 元。其稅額實際上已經 超出丁因繼承所得之財產。請依據法理分析上開規定是否違憲。 (25 分)
二、甲公司未經許可,販賣槍砲、彈藥而獲取高額不法暴利。請問稽徵機關應否將其不法所得納入其所得課稅?若刑事法院已經先裁判沒收其犯罪所得時,則稽徵機關得否仍將其不法所得納入其所得課稅?(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