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18. 根據我國「師資培育法」的規定,師資培育課程,應按中等學校、國民小學、幼稚園及特殊教育學校(班)師資類科分別規劃,但為配合教學需要,哪兩類師資類科得合併規劃?
(A)中等學校、國民小學
(B)幼稚園、特殊教育學校(班)
(C)國民小學、幼稚園
(D)國民小學、特殊教育學校(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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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21), B(6), C(70), D(22), E(0) #70460
詳解 (共 1 筆)
師資培育法施行細則為配合教學需要,中等學校、國民小學師資類科得依前項程序合併規劃為中小學 校師資類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