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刪除】10.新北市所訂定之自治條例若因牴觸法律而無效者,應由下列何者函告無效?
(A)行政院
(B)中央各該主管機關
(C)新北市政府
(D)內政部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310), B(411), C(603), D(148), E(0) #132697
統計: A(1310), B(411), C(603), D(148), E(0) #132697
詳解 (共 7 筆)
#589462
這題已經過時了!
地方制度法第30條第4項
第一項及第二項發生牴觸無效者,分別由行政院、中央各該主管機關、縣政府予以函告。
能訂定自治條例的地方自治團體有三級:直轄市、縣(市)、鄉(鎮、市)。
『台北縣中和市』所訂定之自治條例若因牴觸法律而無效者,應由『台北縣政府』函告無效。
『新北市』所訂定之自治條例若因牴觸法律而無效者,應由『行政院』函告無效。
但新北市中和區無權訂定自治條例。
40
0
#3317144
地制法30條
自治條例與憲法、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或上級自治團體自治條例牴觸者,無效。
自治規則與憲法、法律、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上級自治團體自治條例或該自治團體自治條例牴觸者,無效。
委辦規則與憲法、法律、中央法令牴觸者,無效。
第一項及第二項發生牴觸無效者,分別由行政院、中央各該主管機關、縣政府予以函告。第三項發生牴觸無效者,由委辦機關予以函告無效。
自治法規與憲法、法律、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上級自治團體自治條例或該自治團體自治條例有無牴觸發生疑義時,得聲請司法院解釋之
很早之前法條是A沒錯,但是現行法是這三個都可以
要舊提新解,以免妳上考場還繼續寫錯誤的答案,分數就噴得很無緣無故
1
2
#3263652
這題可以請阿摩更新一下舊題新解嗎.....
正確答案改B
0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