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何人非為強制處分之執行?
(A)選項皆可為執行
(B)法官對搜索
(C)檢察官對緊急拘捕
(D)利害關係人對通緝犯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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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072), B(130), C(37), D(333), E(0) #425967

詳解 (共 4 筆)

#669320

第 87 條

通緝經通知或公告後,檢察官、司法警察官得拘提被告或逕行逮捕之。
利害關係人,得逕行逮捕通緝之被告,送交檢察官、司法警察官,或請求

檢察官、司法警察官逮捕之。
通緝於其原因消滅或已顯無必要時,應即撤銷。
撤銷通緝之通知或公告,準用前條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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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0646
第 128-2 條搜索,除由法官或檢察官親自實施外,由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 警察執行。 檢察事務官為執行搜索,必要時,得請求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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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1524

利害關係人怎麼能算是"機關"?

只能說是有執行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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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271

原本題目:

下列何人非為強制處分之執行機關? (A)選項皆是執行機關 (B)法官對搜索 (C)檢察官對緊急拘捕 (D)利害關係人對通緝犯逮捕

修改成為

下列何人非為強制處分之執行? (A)選項皆可為執行 (B)法官對搜索 (C)檢察官對緊急拘捕 (D)利害關係人對通緝犯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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