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何者不屬於行政執行法中所規定的即時強制?
(A)管束酗酒泥醉之民眾
(B)扣留人民持有的凶器
(C)拆除違章建築
(D)為救助人民之迫切危害進入其住宅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54), B(280), C(8536), D(204), E(0) #318207
統計: A(154), B(280), C(8536), D(204), E(0) #318207
詳解 (共 3 筆)
#267606
即時強制的概念:
拆除違章建築屬於直接強制,行政程序法第28條第2項參照。
- 阻止犯罪發生
- 危害之發生或避免急迫之危險
- 有即時處理之必要
拆除違章建築屬於直接強制,行政程序法第28條第2項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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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8538
拆除違章建築屬於直接強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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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9575
| 第 36 條 | 行政機關為阻止犯罪、危害之發生或避免急迫危險,而有即時處置之必要 時,得為即時強制。 即時強制方法如下: 一、對於人之管束。 二、對於物之扣留、使用、處置或限制其使用。 三、對於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之進入。 四、其他依法定職權所為之必要處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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