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刑事訴訟法之規定,下列有關告訴之敘述何者正確?
(A)告訴乃論罪之告訴係發動偵查之必要前提
(B)被害人死亡後,其直系血親得為告訴,即使係告訴乃論罪,亦得與被害人明示之意思相反
(C)被害人甲告訴檢察官,若行為人乙不願和解,將提傷害告訴,此為有效之告訴
(D)甲、乙二人共同傷害丙,丙僅對甲提出傷害告訴,此告訴之效力及與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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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23), B(99), C(257), D(1078), E(0) #281663

詳解 (共 8 筆)

#277652

(A)

第 228 條 檢察官因告訴、告發、自首或其他情事知有犯罪嫌疑者,應即開始偵查。

(B)

第 233 條   被害人之法定代理人或配偶,得獨立告訴。 被害人已死亡者,得由其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二親等 內之姻親或家長、家屬告訴。但告訴乃論之罪,不得與被害人明示之意思 相反。

(C)

(D)

第 239 條   告訴乃論之罪,對於共犯之一人告訴或撤回告訴者,其效力及於其他共犯 。但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之罪,對於配偶撤回告訴者,其效力不及於相姦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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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7375
 (C)
告訴之意義: 告訴權人向偵察機關申告犯罪事實請求訴追之意思表示

==>須申告犯罪事實請求訴追兩者都具備,才是有效的告訴!

另外常理,檢察官沒空得很,幫你追案子就很不錯了,還附但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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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5530
(A)告訴乃論罪之告訴係發動偵查之必要前...
(共 700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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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5206
(C) 告訴不得附條件 但是不知道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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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79162

刑訴第239條已變更

告訴乃論之罪,對於共犯之一人告訴或撤回告訴者,其效力及於其他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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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215

有高手會解釋C選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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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819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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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3639
對喔…忘了這一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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