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地方制度法第 36 條規定,下列何者不是縣市議會職權?
(A)A議決縣市政府組織自治條例
(B)B議決縣市財產之處分
(C)C議決縣市特別稅課
(D)D議決縣市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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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6), B(115), C(63), D(1784), E(0) #156009

詳解 (共 5 筆)

#942614
你也可以這樣記(申論版)
立法權:兩法兩事
             1.議決憲章  5. 議決縣市政府組織自治條例及所屬事業機構組織自治條例
             6.議決縣市政府提案事項   8.議決縣市議員提案事項
財政權:兩算兩錢
             2.議決縣市預算  3.議決縣市決算之審核報告
             4.議決縣市財產處分   7.議決縣市的特臨加稅課
請願:9.接受人民請願
其他:10.其他依法律賦予職權
請小心:縣市議員提案與人民請願....只要函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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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0192

縣 (市) 議會之職權如下:

一、議決縣 (市) 規章。

二、議決縣 (市) 預算。

三、議決縣 (市) 特別稅課、臨時稅課及附加稅課。

四、議決縣 (市) 財產之處分。

五、議決縣 (市) 政府組織自治條例及所屬事業機構組織自治條例。

六、議決縣 (市) 政府提案事項。

七、審議縣 (市) 決算之審核報告。

八、議決縣 (市) 議員提案事項。

九、接受人民請願。

十、其他依法律或上級法規賦予之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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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8647
我一時也背不起來,還好1樓有貼完整的內容可以馬上複習^^a
選(D)的理由只是很明顯的錯在,行政規則通常指下達下級機關或屬官而言,依權限或職權為規範機關內部秩序及運作,是不用經立法機關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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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117
預算決算 政府議員 課稅財產 法規(規章規約)條例 請願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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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89345

第 159 條

本法所稱行政規則,係指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或長官對屬官,依其權限或職權為規範機關內部秩序及運作,所為非直接對外發生法規範效力之一般、抽象之規定。

行政規則包括下列各款之規定︰

一、關於機關內部之組織、事務之分配、業務處理方式、人事管理等一般性規定。

二、為協助下級機關或屬官統一解釋法令、認定事實、及行使裁量權,而訂頒之解釋性規定及裁量基準。

第 160 條

行政規則應下達下級機關或屬官。

行政機關訂定前條第二項第二款之行政規則,應由其首長簽署,並登載於政府公報發布之。

(無須經過議會)

第 161 條

有效下達之行政規則,具有拘束訂定機關、其下級機關及屬官之效力。

第 162 條

行政規則得由原發布機關廢止之。

行政規則之廢止,適用第一百六十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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