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規定,立法院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應有多少立法委員之連署?
(A)30位以上
(B)五分之一以上
(C)四分之一以上
(D)三分之一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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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2), B(16), C(263), D(1726), E(1) #152739
統計: A(12), B(16), C(263), D(1726), E(1) #152739
詳解 (共 2 筆)
#1531204
三、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
任案。不信任案提出七十二小時後,應於四十八小時內以記名投票表
決之。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贊成,行政院院長應於十日內
提出辭職,並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不信任案如未獲通過,一
年內不得對同一行政院院長再提不信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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