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國光獎章頒發辦法規定,運動員參加奧運獲得第四名者,可獲頒
(A)一等一級
(B)一等二級
(C)二等一級
(D)二等二級 獎章
統計: A(28), B(411), C(1472), D(192), E(0) #225057
詳解 (共 1 筆)
國光體育獎章分為三等九級,各等級獎章給獎資格如下:
一、一等一級:參加奧運獲第一名者。
二、一等二級:
(一)參加奧運獲第二名者。
(二)參加奧運正式競賽項目會員國達二00個以上,每四年舉辦一次之世界正式錦標賽獲第一名者。
三、一等三級:
(一)參加奧運獲第三名者。
(二)參加奧運正式競賽項目會員國達二00個以上,每四年舉辦一次之世界正式錦標賽獲第二名者。
四、二等一級:
(一)參加奧運獲第四名者。
(二)參加亞運獲第一名者。
(三)參加奧運正式競賽項目會員國達二00個以上,每四年舉辦一次之世界正式錦標賽獲第三名者。
(四)參加奧運正式競賽項目之世界正式錦標賽獲第一名者。
五、二等二級:
(一)參加奧運獲第五名及第六名者。
(二)參加亞運獲第二名者。
(三)參加奧運正式競賽項目之世界正式錦標賽獲第二名者。
六、二等三級:
(一)參加奧運獲第七名及第八名者。
(二)參加亞運獲第三名者。
(三)參加奧運正式競賽項目之世界正式錦標賽獲第三名者。
(四)參加非奧運之亞運正式競賽項目之世界正式錦標賽獲第一名者。
七、三等一級:
(一)參加世界運動會獲第一名者。
(二)參加世界大學運動會獲第一名者。
(三)參加非奧運之亞運正式競賽項目之世界正式錦標賽獲第二名者。
(四)參加非奧運、亞運正式競賽項目之世界正式錦標賽獲第一名者。
(五)參加亞運正式競賽項目之亞洲正式錦標賽獲第一名者。
八、三等二級:
(一)參加世界運動會獲第二名者。
(二)參加世界大學運動會獲第二名者。
(三)參加東亞運動會獲第一名者。
(四)參加非奧運之亞運正式競賽項目之世界正式錦標賽獲第三名者。
(五)參加非奧運、亞運正式競賽項目之世界正式錦標賽獲第二名者。
(六)參加亞運正式競賽項目之亞洲正式錦標賽獲第二名者。
(七)參加非亞運正式競賽項目之亞洲正式錦標賽獲第一名者。
(八)參加世界青年正式錦標賽獲第一名者。
九、三等三級:
(一)參加世界運動會獲第三名者。
(二)參加世界大學運動會獲第三名者。
(三)參加國際學校運動會獲第一名者。
(四)參加東亞運動會獲第二名者。
(五)參加非奧運、亞運正式競賽項目之世界正式錦標賽獲第三名者。
(六)參加非亞運正式競賽項目之亞洲正式錦標賽獲第二名者。
(七)參加世界青年正式錦標賽獲第二名者。
(八)參加世界青少年正式錦標賽獲第一名者。
(九)參加亞洲青年或青少年正式錦標賽獲第一名者。
- 前項所定奧運、亞運正式競賽項目,係以競賽舉辦時最近一屆已辦或奧運、亞運籌備單位正式核定將辦之奧運、亞運正式競賽項目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