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布魯納(J. S. Bruner)所提倡的螺旋式課程,下列何者為課程組織原則的綜合?
(A)統整性、順序性
(B)順序性、繼續性
(C)銜接性、繼續性
(D)統整性、銜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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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66), B(754), C(166), D(186), E(0) #249256

詳解 (共 1 筆)

#406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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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自達 小六上 (2010/10/09 19:13):1讚!
為使教育過程能夠產生正向的學習遷移,布魯納於1966年在所出版「教育理論之建構」一書中提出「螺旋課程」(spiral curriculum)的構想,螺旋課程是指根據某一學科知識結構的概念結構,配合學生的認知結構以促進學生的認知能力發展為目的的一種課程設計,使學生的新舊經驗銜接,從而產生正向學習遷移,螺旋課程的觀念乃是以選擇重要的理念或概念為核心,並結合課程的繼續性與順序性,注意每一學科基本觀念結構的交互關係,學習的基本觀念結構為螺旋式的發展,亦即課程組織應重複基本觀念,且應不斷加深加廣。
螺旋課程的設計首先要捨棄學習複雜、多知識或技能的觀點,選擇具有價值之重要主題或原理為中心,由簡單到複雜,來組織課程,例如,數學上先交加減後教乘除,螺旋間皆具有上下一貫的連續性及階段上昇的順序性,使課程不會流於表面,或因流行而隨意變動,並能保持均衡,不致偏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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