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我國民事訴訟法之規定及司法院之命令,目前對於財產權訴訟之第二審判決,其上訴利益須逾新臺幣多少元,始得上訴第三審法院?
(A)50萬元 
(B)100萬元 
(C)150萬元 
(D)200萬元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45), B(132), C(1859), D(94), E(0) #226114

詳解 (共 9 筆)

#896836

    • Laurier Tsai民訴466第1項雖然規定新台幣100萬元,但司法院依同第3項規定於91年1月29日以(91)院台廳民一字第03075號令提高至新台幣150萬元。



    • Chih Cent沒有為什麼,只為減輕最高法院案件量,節省訴訟資源,且超過150萬通常已經是重大案件

18
0
#685045

好像判例新增至150萬 總之上訴第三審要150萬

8
0
#316750
466
4
1
#515974

對於財產權訴訟之第二審判決,如因上訴所得受之利益,不逾新台幣一百
萬元者,不得上訴。
對於第四百二十七條訴訟,如依通常訴訟程序所為之第二審判決,仍得上
訴於第三審法院。其因上訴所得受之利益不逾新台幣一百萬元者,適用前
項規定。
前二項所定數額,司法院得因情勢需要,以命令減至新台幣五十萬元,或
增至一百五十萬元。
計算上訴利益,準用關於計算訴訟標的價額之規定。
4
0
#2386178
民法中有些財產權的訴訟,若上訴所得利益未...
(共 497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
0
#649461
這題到底是怎樣解?
1
2
#2159093
為什麼是c,原則不是b100萬嗎?
(共 19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
1
#445952


法條看不懂~~~~~~~~~

0
2
#5358257
CH4 上訴審程序 第三審程序 民事...
(共 84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