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在身心障礙幼兒熟悉的兒歌或遊戲中添加新動作,變換進出教室的路線或方式,或在玩具角增加不同的新玩具,這些都屬於活動本位教學中的哪一種策略?
(A)新奇法
(B)違反期望法
(C)尋求協助法
(D)干擾妨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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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441), B(216), C(43), D(58), E(0) #352444

詳解 (共 1 筆)

#817057
1. 遺漏法(forgetfulness):所謂遺漏法係指教師遺漏了某項學習材料或用
具,或者教師過度強調活動中幼兒熟悉或重要的部分,而遺漏了其他部分。此種
方法可以促進幼兒的行動力和問題解決能力,也可以用於瞭解幼兒所知與所能做
的。例如:點心時間到了卻不即刻提供餐點、圖畫課沒有準備蠟筆、或故事時間
缺少了故事書時,幼兒會發現被遺漏的部分,並且提出詢問、找尋缺少的物件或
試著以可能的方法來解決問題等,這即是遺漏法的運用。 
2. 新奇法(novelty):幼兒通常會被新的玩具或活動所吸引,利用此一特性
可以引發幼兒出現教師期望的行為反應。對於重度障礙的幼兒,很適合在例行或
日常活動中使用新奇法來教學,例如:可以在幼兒熟悉的兒歌或遊戲中添加新的
動作。對於年齡較大、能力較好或障礙程度較輕的幼兒,變換進出體能活動室的
路線或方式、或在玩具角增加不同的新玩具,都是可行的策略。運用新奇法時,
須注意新事物的出現不宜過度超乎幼兒的預期,否則可能會減少效果甚至適得其
反,例如:於有關春節的教學活動中,安排一隻龐然可怖的年獸,雖然新奇卻可
能造成幼兒的驚恐,甚至使活動在哭鬧聲中提前結束。 
3. 看得見卻拿不到法(visible but unreachable):將物品擺放於幼兒看得見卻
拿不到的位置,可以刺激幼兒社會性、溝通和問題解決行為的發展,尤其適於溝
通能力的訓練。幼兒喜愛的食物或玩具都是適合的刺激物,運用時,除非目的在
訓練幼兒獨立解決問題的能力,否則應將物品置於該幼兒看得到,而教師或另一
名幼兒可以拿取得到的地方。 
4. 違反期望法(violation of expection):違反期望法係指將活動或例行作息
中的某一個熟悉的部份或步驟予以省略或改變,使其與幼兒所期望的不相符。有
許多違反慣例的方式會讓幼兒感覺有趣或奇妙,例如:教師拿鉛筆另一端的橡皮
擦來畫畫或書寫、用湯匙來梳頭髮、把積木放在盤子裡當點心等。違反期望法的
目的有二:一是從中可以瞭解幼兒的辨別力和記憶力,二是可藉以引發各種的溝
通反應和問題解決行為。重度障礙的幼兒通常也能夠注意到這種意料之外的改
變,例如:把襪子穿在手上或把手套戴在腳上等。 
5. 片段分次法(piece by piece):對於需要將組合片段物件或使用到多項或
多次物件的活動,教師可以逐次限量分配提供,所以幼兒便必須逐次地要求給予
所需的片段。例如教師可以將拼圖片加上編號,當幼兒指出或說出所要的拼圖片
時,教師再拿給他。除了拼圖之外,需要用到積木、顏料、蠟筆、膠水等小物品
的活動,或者點心時間的葡萄乾、小餅乾、水果切片等,都適合運用此一原理分
次提供。但是,教師必須注意,過度的分段也可能反而成為不當的干擾,甚或破
壞活動的連續性和學習的主體。 
6. 尋求協助法(assistance):安排必須教師或同儕協助使用的器材或需要師
生共同參與的活動,如此將使幼兒必須要求教師或其他幼兒的協助,才得以進行
活動。此種教學法可用於訓練幼兒的語言溝通、粗大動作、精細動作和生活自理
能力。例如:把餅乾放在幼兒打不開的罐子裡,於是幼兒便需要尋求教師幫忙打
 5開罐蓋(溝通領域),教師可以將罐蓋鬆開,再讓幼兒練習撐開手指、抓握與旋
轉等技能來開啟罐子並拿出餅乾(精細動作領域)。 
7. 干擾妨礙法(sabotage):刻意且隱密地干擾活動進行,可以刺激幼兒的
問題解決技巧和溝通行為。例如:教師先趁幼兒不注意時把門鎖住,然後藉機鼓
勵幼兒離開教室;進行唱遊活動時把音響的插頭拔掉;或幼兒盥洗回來之後,發
現準備吃點心用的桌椅不見了等。不過,干擾妨礙法必須審慎使用,而且不宜經
常使用,否則會減低其效果。 
8. 中斷或延遲法(interruption or delay):中斷或延遲係指教師將幼兒的某一
連鎖行為予以中止,使其無法繼續該行為;延遲則指暫停活動或略加延宕,以引
起幼兒的反應。例如:如果刷牙已是幼兒的日常習慣,教師可以中斷幼兒使用牙
膏,並且問他:「你要什麼?」,於是幼兒就必須設法表示他需要牙膏來完成刷牙
的行為。

資料來源:http://utaipeir.lib.utaipei.edu.tw/dspace/bitstream/987654321/683/1/52-3-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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